近日,有不少购房者在后台咨询关于苏州的买房政策、贷款政策、人才落户政策、人才优购房……今天,小胖君整理了一下最新的相关干货,让大家能够一文了解。
在限购的区域内仅限1套,且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年社保缴纳范围: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常熟、张家港;且需要连续缴纳,补缴并不被承认。)
除了满足社保要求之外,还需要申请人积分大于600分,个人积分由相城区积分办提供;
不过,相城也推出了《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来相城创业就业的人才,可通过开具人才证明获取购房资格,凭证明即可在相城区内购买房产,不受一般购房政策中关于户籍、积分等规定的限制。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转让;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1、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平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面积超过160平以上商品住房。
(3)申请人社保缴交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即通过园区企业第三方代缴),且实际工作单位为非园区企事业单位的。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组屋计划申请人需满足:至少在园区工作满2年(以园区社保为准),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未持有住房,与所在单位签订有5年及以上(从申请人才组屋年份起)劳动合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婚人才:
申请人员按批次房源集中申报,由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申请材料受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办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后确定入围比例和具备购房资格人员名单,购房资格仅该批次房源有效。
每个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人才组屋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只限申购一套人才组屋。
吴中经开区优购房主要是针对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的,且要满足开发区工作并交纳社保,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享受30%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等。
享受25%优惠的人才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享受20%优惠的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符合企业类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次优购资格。每个申请优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限申购一套优购房。
相城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条件的影响。对相城发展作出突出献的苏州籍在外优秀人才和专家学者,经认定后可参照区内高层次人才区内购房不受有关条件限制。
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免费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证件翻译公证及上门办理服务。
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货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货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唯一房)后,可申请安家补贴。
1,顶尖类人才:可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2,领军型人才:引育的国家级有关人才工程、省市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可获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6000元/月租房补贴;
3,其他有关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可获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3000元/月租房补贴
自5月1日起,房源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销)售许可前,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3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
申请对象: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A至F类人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工业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备注: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数。
房屋维修基金方面,电梯房120元/平,多层不带电梯房75元/平(目前市场商品房多为电梯房)。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费用,大头主要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中介费。
不满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6%;满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增值税。
若满足属于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则按照1%缴纳。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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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每年苏州积分落户准入名额不到3000人,并且,综合近两年苏州积分落户情况来看,基本上700分以上是比较保险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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