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部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5号),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定于2020年11月在山东省举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暨国赛改革试点赛选手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继续执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77号),比赛项目57个,比赛地点、比赛规程不变。
2020年国赛改革试点赛新增建筑装饰技能1个项目,我省选拔选手参加国赛改革试点赛比赛与省赛其他项目同步进行,比赛只公布成绩,不颁发省级获奖证书。团体赛,每代表队限报一队,每队2人。
选拔赛承办学校为淮南经济技术学校。新增项目的竞赛规程按2019年省赛规程执行。
(一)为确保省赛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原报名的所有省赛选手的资格需再次确认。考虑疫情影响为不可控因素,对于2020年已经毕业的省赛参赛选手,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允许其参加本次省赛;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的通知》规定,不能参加国赛改革试点赛。各地务必通知到所有已报名的省赛选手,征求本人意见,确保无一遗漏。对因选手放弃省赛出现名额空缺的市,可进行等额递补。
继续实施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21日。各中职学校登录“安徽省教育厅职成处信息化管理平台-省级竞赛”模块后,对原已报名的省赛项目重新修订后上报,市级负责审核晋级,赛点学校于9月21日前完成赛点审核。
按照教育部要求个人赛项每省限额推荐1人参赛,团体赛项每省限额推荐1支队伍参赛。我省推荐参加国赛改革试点赛选手依据省赛、新增项目选拔赛比赛成绩确定,不再组织二次选拔。
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或五年制高职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11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
团体赛参赛队、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赛事组织按照《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的通知》(皖教秘〔2020〕368号,可登陆安徽教育网查询,网址)进行操作。
各地市、各校要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赛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赛点要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对所有赛点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的赛务工作培训和疫情防控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操作程序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加强对涉赛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所有选手、裁判、巡视和监督人员进入赛点前必须测量体温、出示安全码,并按要求佩戴口罩。要有序开展人员疏导,避免人群过度聚集,尽可能减少风险。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主办单位: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邮政编码: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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