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侃房汇总了南京截止2022年10月最新的购房、落户、贷款政策,欢迎收藏。
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开具购房证明,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单位补缴均可。
(今年7月,南京修订发布《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其中提到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外地人无房,在六合、溧水、高淳买房,凭借身份证和户口本开出一张购房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保,其中六合区购房证明仅局限于六合区域使用,不包括大厂葛塘区域。
本地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开具第三套房的购房证明(需要先到街道开具二孩证明,开出后最早次日使用),其他开具购房证明材料不变,可以购买南京任何区域,已经执行。
在非限购区买房不计入家庭房产套数,无需购房证明,凭身份证即可直接购买第三套。
限售3年标准为:预售商品房(新房)限售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现售商品房、存量房(现房、二手房)限售时间认定以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即现房和二手房按照不动产登记第一页的时间。(房产备案时间可通过“南京不动产”公众号查询——办事大厅——登记查询)
为进一步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和不动产登记办理便利度,今年9月中旬开始,南京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期间,凡是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住房的纳税人,对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5. 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2022年5月份,南京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注:高层次人才按照A、B、C类,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放宽到4倍、3倍、2倍。
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下调0.15个百分点。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截至10月,南京主流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基本在4.1%(LPR-20基点)左右,二套房贷款利率在4.9%(LPR+60基点)左右,已经是历史低利率。
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满足以上条件以后,开具购房证明的步骤和普通购房证明一样,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但无房家庭只能开出一张无房家庭购房证明,有效期为180天。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如果满足“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未婚单身人士、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其中任意一个,可到“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不满足的则需到窗口进行办理。
②在我市工作,本科(45周岁以下)需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工资流水)
③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硕士需1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或个人所得税需6个月(一年工资流水)
④在我市工作,博士需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需3个月(硕士开始工资流水)
⑤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⑥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⑦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
具体流程:“我的南京”APP→“南京房产”→“人才安居”→“人才购房服务”
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通过的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
③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必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即可开具购房证明,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单位补缴均可。
其中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街道等社保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工作日8:00-20:00)。
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注:2021年1月1日后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仅认可政府核发保留的9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
2022年7月27日,南京发布了新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调整为不少于12个月,长三角的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个部分组成,即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积分达到100分,即可向各区级公安机关提交落户申请。
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
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申请人有结婚证、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子女。
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
◆房主非被投靠人本人的,需提供房主户主的户口簿首页和内页、身份证、房主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房主户主的书面同意书。
2021年2月,南京出台政策,《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新房主要是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而二套房主要是契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继承、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予、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