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肥房产局最新发布!事关购房资格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5 8:04:54 | 【字体:小 大】 |
11月3日下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该市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管理,打造便民、利企、高效的房屋交易服务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从11月15日起,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线上审核业务。
1.普通家庭购房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合肥住房”按提示填写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时获得购房资格码。
2.刚需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职住平衡家庭和其他不便在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购登记的购房人,可提供相应资料到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获得购房资格码。
答:通过微信小程序“合肥住房”申请购房资格的,系统将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如出现的确符合合肥市购房政策,但因信息不匹配而未通过的,申请人可提供相应资料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审核。
答:意向购房人应在意向商品住房项目启动登记前,通过“合肥住房”微信小程序申请购房资格;若线上自动审核没有通过,应在意向商品住房启动登记3个工作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获得购房资格码后参与项目报名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现场,即时接受购房人购房资格委托申请。
答:普通家庭的购房资格码自取得之日起90日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在限购范围内任意项目报名登记时使用。刚需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职住平衡家庭等购房资格码仅限在本次登记项目使用。
意向购房人应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意向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申购商品住房的,取消其及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暂停意向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资格、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一年,并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扫描“合肥住房”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将在合肥市房产市场信息平台(网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等地方展示。
三是在合肥市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fsfcj)点击“在线查询”中的“合肥住房”链接,进入微信小程序。(本方式2022年11月5日零时启用)
|
|
 栏目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