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有限,对于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个致命伤,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社会工作的内涵,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社会工作起源于贫民救济或慈善事业,是伴随工业化引发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工业化先行国家解决社会问题的理念和方法为社会工作的产生奠定了实践基础。这种多半由教会或私人举办的、无组织的个人施舍或慈善,成了此后有组织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乃至全国性社会制度的基础。
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社会工作已成为维持社会正常运转、造福于民的不可或缺的职业。
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实践活动。为了阐述和理解上的方便,我们尝试对社会工作给出一个一般性定义: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职业化的服务活动。
这一定义说明,第一,社会工作是以帮助他人为目的的活动。人们的行动有利己和利他之分,社会工作是以帮助有困难有需要的人为出发点的,是利他的而非出于利己动机的。
第二,社会工作是以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活动。社会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复杂,需要以多种科学知识为基础。
第三,社会工作是科学的助人方法,面对复杂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科学的方法,它们是人们在助人实践中积累起来并得到实践检验的。第四,社会工作是职业化的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其出发点或目标是帮助对方,而不是管理或控制对方,因此,这种服务活动是职业化的,而不是随意的。
当前,我国对社会工作有三种不同的理解:普通社会工作、行政性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
普通社会工作是人们在本职工作之外承担的,不计报酬的思想政治教育性或公益服务性的活动。
行政性社会工作是指在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中专门从事职工福利、社会救助、思想工作等类型的助人活动。
专业社会工作是由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开展的助人活动。这些活动主要针对困难人群的专业化服务,较多地秉持了国际上通行的社会工作理念,并运用了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按照这一精神,结合国内外经验,有关部门指出,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这一界定从基本要素、工作方法及功能的角度对社会工作进行描述,比较具体地说明了社会工作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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