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为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该管理制度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新规始终还是偏离不了近年来“房住不炒”这一宏观调控的,有效加强大的政策背景。
从发布通知与具体执行的时间跨度上,此次新规推行大大区别于以往的政策发布时间,等于是通知完就直接执行。这种操作影响能有多大呢?
假设提前十天半个月发出新规通知,相信房企们自然会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争先去办理贷款,也算留出了一个缓冲期来进行适应,以提前预防新年新规则所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
银行对房地产贷款设限的这一新规,影响还是比较显著的。种种迹象表明,“房住不炒”是大趋势,其管控力度被进一步提升。
根据新规分档,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被依次分成1-5档,各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27.5%、22.5%、17.5%和12.5%。我们会发现,第这5档的占比依次减少,而且幅度落得还不小。
新规对不同类型银行、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管理,这也是为了引导不同银行各自进行差异化发展。如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中小银行的占比上限,要低于那些大行。
这就不难看出,相关部门还是更希望地方中小银行回归本源,更多地去支持当地实体经济。
从2019年的数据来看,很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房地产投入的资金占比是超过红线的。这就使得房地产投入急剧缩水,项目体量自然也是随之如此。
在新规的推行下,对于银行资金依赖度较高的那些房企,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楼市马太效应只会愈加明显,中小房企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线。
还是讲回温州楼市,从2020年整体上来看还是供大于求的,手头存货较多的房企更需要变现来参与新的土地市场,进行新一轮的竞争。
在购房者来看,房企加大竞争或许是一件好事,房企们需要趁着农历年末,加大力度推出相应的促销活动,赶在农历春节前迅速回笼更多的资金,购房者或许还能借此机会捡个漏。
2020年温州楼市整体冷热不均,沉稳的打法已经行不通了,拿地只会更为慎重,手头的资金还是得用来适合自己的地块,而不是一味地进行土地储备。投拓部门会和营销部门因此联系得更紧密,研判地块的去化周期。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其出发点并不是打压房价,主要还是为了预防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卷进金融市场。
像这样更规范地将银行房地产贷款业务限制住,更多的还是避免了银行贷款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以同时避免大规模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
新规在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的同时,也将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在约束,优化了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当然,新规可不单单只针对房企。对于购房者来说,更为关注的应该还是自身的贷款难度。
如今,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而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其实据相关资料测算,大部分商业银行还未触及新规上限,用于自住的这部分购房者,也不需要过度担心买房申请贷款受到太大的影响。存量住房贷款,暂时也不会因为该政策而被银行提前收回,房贷利率短期内还是趋于稳定的。
而且这样还能有效避免过多占用信贷资源,可以说是健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前面讲了那么多新规,再从贯彻“房住不炒”这一点延展开来讲,还是需要因地制宜的,其它城市上个月也都在纷纷出新政策。变革比较大的,像是广州、福州、苏州等大城市,都在降低落户门槛。苏州一些特定人群,甚至租房即可落户。
我省某些城市也在相继开始加大限购力度,近来说得比较多的比如宁波。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未满2年、落户“市六区”未满2年、离异单身未满2年,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需满足限制性条件。
我们能看到,为多买一套房曾经司空见惯的假离婚等操作,在宁波似乎没那么好使了。
此外,宁波还加强了住房赠与交易管理,无房家庭认购新房也有优先权。还针对“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已结清的则不得低于40%。
还有值得关注的是,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其中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被从不良贷款试点剔除。
在这样的趋势之下,注入购房者中的一些“水分”显然会被排出不少,温州楼市竞争也会变得愈加紧张。
但总体上来说,对于踏踏实实买房来住的这些消费者来说,这都是些利远大于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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