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局对外新闻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有利于促进工作及社会稳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我县财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1.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2.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4.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新闻发布会由财政局办公室主持,由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非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2、财政局领导同志或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县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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