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年因政策及项目 原因,项目已处于尾盘 阶段,所剩产品无法销 售,未实现代理费收入; 预计 2023年影响将解 除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本公司向鞠永平租 赁房屋,租金金额预计 不超过200万元(含 税);本公司计划向鞠 永平租赁汽车,租金金 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 (含税);本公司计划
向靳新中租赁汽车,租 金金额预计不超过 60 万元(含税);鞠永平 计划为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 过3000万元;
鞠永平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鞠永平担任董事的企业;靳新中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鞠永平为夫妻关系并 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鞠永平租赁房屋,租金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含税);本 公司计划向鞠永平租赁汽车,租金金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含税);本公司计划向靳新中租赁汽车,租金金额预计不超过60万元(含税);鞠永平计划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本公司为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房地产项目,代理费金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关联租赁中,租赁的房屋地理位置和布局非常适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也采 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租赁的车辆 适合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也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担保中,是指根据公司经营所需,在融资过程中,实际控 制人免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为本公司融资行为增加征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在关联销售中,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履约条件、服务质量、佣金率与 公司向非关联方客户相一致,代理销售佣金率能公允反应市场的供需状况。在关联业务 中,公司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预计2023年向鞠永平租赁房屋,租金金额预计不超过200万元(含税);本公司计划向鞠永平租赁汽车,租金金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含税);本公司计划向靳新中租赁汽车,租金金额预计不超过60万元(含税);鞠永平计划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本公司为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房地产项目,代理费金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含税)。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 影响。本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导致 本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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