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对物业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由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事关居民利益的重磅法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04条内容,条条都与业主相关。
对比较成熟商品房小区:重点是组建业委会。对成立业委会有困难如老旧小区等: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引导小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入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等。
第一次提出,可由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机构),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一次提出,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优先出售给业主;不出售或者尚未出售我的,提供给业主使用。
第一次提出,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长不超过3年。
可协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人进行协商,并适时调整。
门槛降低→5%业主即可申请成立,召开方式上,除了书面形式外,也可通过互联网方式。
严格资质要求→对业委会成立条件、业委会委员的资质要求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特别增加了由社区党组织推荐这一产生方式。
街道乡镇给予物资资金支持→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乡镇知道物业服务人员开展响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成立应急物业→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时,街道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应急服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及时补足→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筹集金额30%的,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督促业主补足。
物业担责→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高罚5千→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一下的罚款。
个人罚500元→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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