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自
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2023年9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对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报表进行了优化。
一是减少报表张数。《公告》合并了38号公告的《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重新设计为《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二是降低报送频次。将原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申报改为年度申报,将即时报告调整为年度申报,大幅减少企业报告次数。
三是优化填报数据。对数据项进行归并梳理,由57项调整为28项,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2023年9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道德守则》明确“五个不得”:
2023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要求个人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向经营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应查验相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该通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天津、广东、广西、上海、福建、海南、青岛、深圳、重庆、兰州、内蒙古、西藏、四川等超过15个省市,对个人股权转让目前均已执行“先申报纳税,后办理工商”政策。
2023年9月1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共有19条内容,被称之为“北交所深改19条”。
《意见》有四方面工作举措,一是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二是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三是全面优化市场发展基础和环境,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值得关注的几个亮点包括:
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时,各证券公司不再核验投资者证券资产和交易年限,不再进行知识测评,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后即可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明确发行条件中“已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口径为“交易所上市委审议时已挂牌满12个月”,允许挂牌满12个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挂牌后直接申报北交所上市。
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
优化做市交易制度安排。允许做市商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参与战略配售,进一步便利做市商券源获取;调整做市商豁免报价安排与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的衔接,主承销商在披露购回完毕的公告后即可开展做市报价,引导做市商在新股上市后尽快提供报价服务。
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删除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便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灵活选择融资时点和规模。
2023年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第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优化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规定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进行自动比对,对申报的名称作出禁限用说明或者风险提示。
规范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为预防和制止假冒国企央企等违法行为,明确作出了相关禁止性规定,要求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强化了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规定不得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细化完善登记机关纠正企业名称的程序。
健全了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增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专章,细化企业名称争议具体规则和程序规范,完善企业名称合法权益救济措施。
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此次修订,法律条文从最初的43条增加至90条,扩容了一倍以上,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提出明确要求,规定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将扩大了受理范围,敞开行政复议入口。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从原来的11项扩展至15项,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行政赔偿决定,工伤认定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和行政协议行为明确为可复议事项。
另外,也扩大了前置范围,增加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比例。明确规定了四类应当复议前置的情形,即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行为。
2023年9月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发布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明确了数据资产的属性定义、评估对象、操作要求、评估方法和披露要求。要求评估机构了解和关注被评估数据资产的基本情况,例如:数据资产的信息属性、法律属性、价值属性等。信息属性主要包括数据名称、数据结构、数据字典、数据规模、数据周期、产生频率及存储方式等。其中特别指出,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数据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数据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组成部分的价值可能有别于作为单项资产的价值,其价值取决于它对企业价值的贡献程度
2023年9月7日,南方网、财联社等媒体纷纷报道了关于“深圳向港澳居民放开商用物业、商务公寓购买限制”的新闻。虽目前并未见到正式文件下发,但从新闻内容及我们向相关部门的核实结果来看,在各地纷纷松绑房地产市场限购的当下,事实已定。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本次开放仅针对香港与澳门居民,并不包含台湾居民及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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