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房地产管理】房管部门:警惕代办人代收交易税费后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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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15 12:40:06 | 【字体:小 大】 |
近日,市房屋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个别代办人涉嫌存在代收当事人交易税费后私自挪用。
市房屋管理局近期接群众反映,阜城个别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代办不动产权证服务时,涉嫌存在代收当事人交易税费后私自挪用,导致业主不能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等违法违规经纪行为。
为减少群众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市房屋管理局提示,在委托办理房地产经纪代办业务前,请在市房管局官网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企业信用档案等相关备案信息。审慎选择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各项业务。
按照相关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不得与其合作提供金融服务,不能开立企业监管账户;不得承接房屋交易代理服务,不能签订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主管部门不予提供网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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