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海公园迎来对公众开放100周年!这座承载无数北京记忆的皇家园林,是否也藏着你的独家故事?
无论是老照片、短视频,还是文字随笔,只要与北海公园有关,都有机会成就百年庆典的珍贵片段!
本次活动由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指导,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中国新闻图片网、北京日报社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客户端联合举办。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放,吸引了大量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文学创作者及热爱北海公园的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期间,我们回顾了众多北海公园的历史瞬间,聆听了众多与北海公园有关的独家记忆。以下为近期部分投稿作品展示,欢迎影友踊跃投稿。
图片说明:1957年8月,我们即将从原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大学前身)建3-11班毕业,四位要好的同学决定去北海公园留个影,作为分别的纪念。
谁知,这一别竟是68年。如今,我(右一)已经85岁了。每当想念他们时,就会拿出这张照片,仔细端详大家的模样。至今我仍能叫出他们的名字:董桂平、刘永瑞、郝敏华。
图片说明:1953年,北京市宣武区(今西城区)黎明小学的师生在北海公园合影。
图片说明: 初冬的北海公园,阳光撒下了一抹金黄。“小格格”在湖边邂逅了一位绘画老人。看着老人专注的表情,“小格格”的眼中露出了羞涩与好奇。
图片说明:2024年7月10日,“我等你就在这里”欢迎游人留影,巧妙的设计给游人以惊喜。
图片说明: 2022年夏日的傍晚,北海公园里瑰丽的古建筑和白塔交相呼应,分外美丽。
图片说明:2025年3月12日,晴空万里,北海公园阐福寺前春桃绽放,春日的画卷充满吸引力。
投稿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登录征稿平台“元景云”(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页面投稿;也可关注“中新图片网”微信公众号并点击“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投稿页面进行投稿;还可以进入“北京日报客户端”,在首页点击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投稿。
参赛者在投稿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简单的作品说明。摄影、短视频类作品投稿指南见链接:
请按照投稿要求将文字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be,邮件主题注明“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征文)字样,邮件正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且稿件署名作者只能保留一位。
格式要求:图片文件须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拍摄设备不限。单张或组图均可。短视频作品时长要求30秒以内,MP4、MPG、MOV格式均可,像素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1G以内。投稿者线上提交作品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并附简短说明(不超过300字)。
散文、短篇小说、随笔等形式均可,需围绕个人与北海公园的真实经历或情感联想展开,具有文学性和感染力,如有原创配图,图片以附件形式和Word文档一并发送。
所有主题作品征集完成后,主办方进行评审,入围作品将颁发收藏证书及北海公园文创纪念品。优秀作品将在北海公园集中展出,敬请关注。
(一)所有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征集的主题。拍摄过程中,遵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如有涉及不文明拍摄,作品不予参赛。不得对投稿摄影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摄影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二)为保证投稿作品评比的公正性、公平性,摄影类投稿作品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四)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并拥有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确保作品无版权争议。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尊重个人隐私与肖像权,涉及人物的作品需获得当事人同意。凡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音乐授权等引发的法律问题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若有第三方对作品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作品中所使用的音乐、字体、素材等)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作品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评选产生的入围作品公示完成后,将通知投稿者领取证书和纪念品。同时,视为投稿者同意北海公园拥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活动相关的公益宣传使用,包括展览、画册、媒体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六)主办方收到投稿作品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与主办方联系。
(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条款规定。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稿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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