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继续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把教育整顿的“四项任务”同优化执法办案、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结合起来,组织全院干警发扬优良传统,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发挥审判执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期待的司法保障作用。将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成效,突出“五项措施”,努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办好为民实事。
科学调配审判资源,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在收案分案上,江川法院依托大数据平台对当事人、标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将简单案件精准分流到速裁团队,简案快审;复杂案件分流至精审团队,通过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案件繁案精审力度,审理时仔细研判案情,调查询问,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妥善处理矛盾,对不能调撤的案件,及时判决,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2021年上半年,江川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共收案641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2%,结案373件(含司法确认93件),结案率为58%,调解撤诉196件,调撤率70%。实现了简案快审、减少诉累、减轻压力的目的。共安排人民陪审员217人次参与110件各类案件的审理(其中,民事36件71人次,刑事55件108人次,行政案件19件38人次),更好地确保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审判社会效果。
完善服务措施,让群众参与诉讼更方便。对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立案一体机、自助查询设备的运用,实现查询、立案、材料提交、诉讼费收结等综合性诉讼服务功能。全面贯彻立案登记制度,不断推进网上诉讼服务,2021年上半年,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立案(含跨域立案)121件,立案88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解纷”在线件;切实方便了到庭困难的群众进行诉讼活动。具体个案中强化诉讼效率意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全面完善送达程序。同时加强诉前矛盾排查、诉中调解和诉后调解,以“快、实、调”化解诉累案件。
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整顿教育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江川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开展“办好每一件案件”活动。其一是干警按照上级单位及本院的安排,开展政法队伍整顿教育学习教育环节工作,准时参加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摘抄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服务意识;其二是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玉溪市创建文明城市等行动,通过周围群众宣传环保知识、《星云湖保护条例》等,引导群众提升环保意识;其三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社会弱势人群,开展送达法律文书上门活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开展精准救助,把司法救助资金分配给最需要的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其四是为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力度,4月1日,江川法院应江川区妇联的邀请,与江川区妇联、江川区民政局联合开展了一场题为“抵制早婚早育法律知识宣传”的《民法典》专题讲座。通过系列活动,以作风转变起到规范行为,强化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良好效果。
江川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工作。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毒品、强奸等严重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对严重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上半年共审理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件7人(强奸案件1件1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3件6人)。二是以安全感为核心加强平安建设,严厉打击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维护江川治安秩序。上半年审结盗窃案件6件,交通肇事案件4件,危险驾驶案件43件。三是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毒品犯罪,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上半年审结毒品犯罪类案件11件15人,其中犯贩卖毒品案件8件12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件3件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缓刑1人、罚金7.2万元。通过打击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平安江川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江川法院通过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召开业务联系座谈会等,加强与涉诉行政机关的业务交流,进一步加深对行政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强化行政机关依法取证、固定证据、完善证据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庭审质效,不断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通过“送法进校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4月16日到江川职中开展了江川区第三届“模拟法庭”进校园及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月1日在法院开放日活动中进行禁毒宣传;6月8日到雄关乡进行禁毒月宣传。通过开展各式各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
2021年4月,江川法院民事审判庭与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相互配合,有效化解了史某与某公司的房屋租赁纠纷,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2014年5月,史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保证金12234元,在该公司的美食街经营餐饮。由于经营困难,2018年10月,史某与该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对截至承租期满的全部房租由史某一次性支付60000元视为全部付清,史某按约履行完毕。承租期满后,史某与该公司再次签订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保证金10371元。2020年11月,史某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其保证金12234元。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史某的诉讼请求,后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今年2月,该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史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当同样的原、被告名字短时间内数次出现在法院时,引起了各承办法官的注意。承办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以及执行局法官的共同努力,史某和该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违约金与保证金、营业损失相互折抵,双方互不给付。至此,史某与某公司因房屋租赁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画上了句号。
2021年4月12日,江川法院执行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有条不紊、依法依规、全方位多手段高效快捷地完成了一场强制执行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监督和基层组织干部6人现场见证,使用包括搬腾货车在内的6辆车辆对已立案执行三年之久的案件展开收尾行动。此案执行标的700万余元,从立案执行到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全程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过前期周密的工作安排,执行局依法对杨某某、陈某某名下设有抵押的江川某农业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展开强制搬腾清场行动,行动开展三天后顺利将拍卖物移交买受人。
此次强制执行活动,江川法院执行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有条不紊、依法依规、全方位多手段高效快捷地完成强制执行活动。
整个执行过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行思路。此次执行活动中,不论是申请人的债权、承租人的租约、买受人的权利,还是被执行人的相关权益都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分配。特别是在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中,在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形下,给予其搬腾物堆放地点合理安排,促成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对尚有争议的拍卖物件的折价补偿。
2021年5月20日,为贯彻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干警一行四人驱车往返近1000公里远赴昭通监狱,办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夏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江川法院受理该案后,行政庭及时与夏某某联系,并了解双方婚姻状况及夏某某下落。经多方查询,最终与昭通监狱狱政科取得联系,了解到夏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已在该监狱服刑一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杨某某未能到监狱探望夏某某,双方分居近一年。行政庭经与昭通监狱沟通,该监狱虽有视频会见系统,但无法与法院、司法局联线进行视频开庭,按其内部相关规定,也不允许法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联系,该案如需开庭审理便只能到监狱所在地进行。
行政庭对案情进行研判后,决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到昭通监狱开庭审理该案。为此,行政庭按监狱相关要求,办理完毕核酸检测、健康证明、介绍信等相关手续,并通知杨某某按监狱相关要求、开庭时间、地点准时到达。
2021年5月20日上午9点,行政庭干警一行四人到达昭通视频开庭连通后,主审法官和助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前期工作细致准备,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双方最终均同意自愿离婚,两个小孩暂随杨某某生活,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待夏某某刑满释放后另行解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
为更好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宣传《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结合近期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2021年4月1日,江川区法院应江川区妇联的邀请,与江川区妇联、江川区民政局联合开展了一场题为“抵制早婚早育法律知识宣传”的专题讲座。
讲座上,江川区法院罗江法官首先向所有到会的妇女干部介绍了江川区法院的工作情况,让群众对法院的工作能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加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其次,罗江法官还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用法治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题,围绕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门话题,从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向参会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讲解,并利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加深与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群众的运用能力,更好地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迎接中国成立100周年及“十四五”开好局,响应习对青少年事业建设的号召,根据普法责任的要求,江川区法院牵头,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等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审判职能为延伸,创新普法教育路子。4月16日,在江川区职业中学开展了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模拟法庭”进校园系列活动。
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系列活动由“模拟法庭”一个主活动,以及反恐演练、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心理疏导、青年权益维护、参观展板及发放宣传资料六个分活动所构成,旨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将“法”送入学生心中。此次系列活动覆盖江川区职业中学、江川区第一中学、江川区第二中学,同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的开展,促进平安江川建设。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延伸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施为契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6月1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联合江川区教体局开展“少年的你,由我们守护”主题法治宣传暨法院开放日活动。
此次活动邀请前卫中学的三十余名师生代表及部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化讲解、集中回访帮教、观看法治微视频等方式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让青少年认识人民法院,了解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而尊崇法律,信仰法治。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禁毒工作要求,大力宣传禁毒教育成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
6月23日,由江川区法院牵头,联合区禁毒委、区检察院、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依次行至雄关乡雄关中学、雄关乡雄关中心小学、前卫镇后卫中学,开展了以“少年的你,由我们守护”为主题的禁毒知识送法活动。此次送法活动以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发放禁毒材料、参观毒品实物等方式进行,覆盖全区教职工、中小学生两千余名,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对星云湖入湖河道螺丝铺河共开展3次巡河清河行动,共同保护星云湖。活动中,志愿者们手持垃圾夹,结合“四清”要求,对河道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清理,同时督促村(社区)对河道旁的洗菜池、垃圾池等进行清理,并向周边的农户宣传护河爱湖相关知识。
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持续开展创文、创卫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的要求,江川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区创文指挥部、爱卫专项指挥部办的安排,4月8日以前每周五开展集中攻坚和清洁家园工作,从4月8日至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和清洁家园工作,为建设绿色江川做出贡献。
4月10日,江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十八网格网格长王云峰带领十八网格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到网格内督促、指导网格“双创”工作。到江川区大街河、渔文化广场、星云铭城等实地检查、督导。现场指导结束后,王云峰还召集全体人员召开座谈会,详细询问了各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针对问题和难点给予指导建议。
5月28日,为持续推进江川区十八网格“双创”工作。江川法院牵头召开十八网格“双创”推进会。会上,王云峰院长指出了现阶段十八网格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同时要求网格各责任单位要抓实共同责任,共同开展好“双创”工作。
江川法院通过积极参与创文创卫工作,将“双创”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严格落实各项检查考核指标,积极与污染防治攻坚,服务绿色发展,全力助推绿色江川建设。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江川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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