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违规房源信息限今天下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9 9:47:26 | 【字体:小 大】 |
11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和市网信办联合对15家房地产类网站进行了约谈,要求15家网站在12日24时前,下架全部违规房源信息,不得炒作学区、升值潜力、“商改住”等信息。
据了解,此次被约谈的包括链家网、我爱我家网、房天下网、爱屋吉屋网、家园网、新浪乐居网、搜狐焦点房地产网、腾讯房产网、网易房产网、赶集网、安居客、58同城、房多多、侃家网、好屋中国等15家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站。三部门要求,各网站需在12日24:00前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
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在房源信息中标注“学区房”“升值潜力”“商改住”“买一层送一层”“全款收房”等用于炒作的,都是明显的违规信息。市住建委提出自查整改要求,要求各网站要对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审查,于4月12日24:00前撤下明显存在违规信息的房源。同时,各网站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发布房源必须以房地产经纪公司名义发布,不得以“独立经纪人”个人名义发布,必须撤下所有违规发布的房屋销售、房屋租赁信息。
信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住建委同时要求,各网站对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要核查营业执照、备案证明,不得为未经核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信息发布业务。之前已经挂在各网站上、未以经纪公司名义发布的房源信息,也必须做撤销处理。专业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网站,也必须申请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守法经营。各网站应配备一名负责人,配合执法机关调查网站发布的可疑房源信息。
北京市工商局提出,将结合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对房地产项目广告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违反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的内容,尤其对价格有表示的,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不得发布未经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对于房地产项目中距离的表述,不得以时间计算;不得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有融资、变相融资等内容。
北京市网信办要求,对于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对于房产政策新闻只可转载,不得从事自行采编。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网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更不可通过发布谣言、标题党等行为误导网友。各网站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否则将依据规定对违规网站进行相关处罚。
三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于4月17日起开展执法检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互联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网站。
|
|
 栏目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