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前往国家信访局,与来访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并就政府工作听取意见。
这是共和国总理首次与来京信访的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强调,要拓宽人民群众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和监督政府,负责任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只有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勇于面对群众的批评,政府工作才能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
1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消息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该办法是中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根据该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赚取差价、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遭到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将于2011年4月1日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价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随后,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组合拳”的“新国八条”如深水炸弹般投向近期有所反弹的楼市。
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称为8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了解,已有两套房本地家庭不可再买房、二套房贷首付提至6成利率最低1.1倍、保障房首提公开公平公正、各地一季度须公布房价调控目标、购房不足5年转手按售价全额征税、全国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成为几大政策要点。
这是继2010年1月、4月、9月之后的第四波调控,在限购、价格控制、信贷、税收等环节进一步加码,其中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和“限购令升级”两大措施将对楼市产生较大影响。业内人士称,“此次调控力度再次达到新的巅峰”,调控政策全面、找点很准。
结合近期楼市反弹的迹象,有分析认为,此次调控的出台,表明了中央调控的决心,意在扭转市场转暖预期。
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从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办法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同时,实行差别化比例税率,即一般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两倍(含两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统计部门每年公布。此外,上海市的方案还规定了几种退还、免征房产税的情况。
同日,重庆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庆作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从1月28日开始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重庆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至1.2%。
据了解,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采取分步实施,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包括: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两倍(含两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有评价指出,作为一种与房地产市场关系密切的税种,从短期来看,房产税能对高涨的房地产价格起到威慑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在于供求关系和后市预期,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一剑封喉”,楼市调控仍需继续打“组合拳”。
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给力”政策的出台,让民众对于2011年抱以更大的信心。而实施这些政策的中高层官员的构成格局,也在本周发生了些许变化。
目前,全国省级“两会”陆续落幕,多个省份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调整,同时不少省级政府副职也有了新的面孔。截至1月25日,省级“两会”期间,甘肃、陕西两省的代省长被选举为省长,安徽、天津两省、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7个省级政协的主席调整。此外,还有9人新当选为省级政府副职。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是在2008年的“两会”上产生的,要等到2013年才进行换届。今年虽然是本届省级人大和省级政协的届中之年,但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政协在今年地方“两会”期间仍进行了人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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