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突发事件引官司 长臂猿伤人旅行社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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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8 15:13:54 | 【字体:小 大】 |
只因参观时遭长臂猿袭击,去云南旅游的江小姐与旅行社打了一场官司,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返还江小姐团费1800元,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246元。
今年1月7日,江小姐与朋友3人参加中旅组织的云南游,每人团费4880元。1月17日上午,江小姐在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猴山游览时,突遭长臂猿袭击,左臂被抓伤,牛仔裤跌破。事后,导游和公园方送江小姐下山治疗,并为江买了新的牛仔裤。
受伤的江小姐要求立刻飞回上海继续治疗,当地旅行社则要她签下“自愿放弃大理、丽江行程”,机票与损失费用2190元由她自己承担。江小姐在加注了因遭长臂猿袭击受伤回沪的原因后,签下了证明而飞回上海。今年6月6日,江小姐将这起民事案件诉至法院。
江小姐诉称,自己是在僵持的情况下,无奈签下了这份《证明》,事后她即给旅行社发信,声明《证明》无效。并强调双方旅游服务合同成立,旅行社应确保她的生命健康安全,旅途中不受伤害。
被告上海中旅辩称,长臂猿袭击游客的事情发生纯属意外,事发后对江及时进行了救助,《证明》是江自愿所签。表示愿在保险理赔的范围内作赔偿。
法院一审后认为,旅行社明知猴子、长臂猿可能袭击游人,但未作事先提醒,导致江在无准备的情况下,突遭长臂猿的袭击致伤。江因此无法参加1月17日以后的旅游活动,旅行社应退还未参加旅游部分的费用。法院还认为,尽管旅行社有违约,但旅行社对江某不具有法定的安全保护义务。法院一审判决后,江某表示不服,准备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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