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学会联合体,“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各有关单位:
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中国科协将开展2021“科创中国”榜单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科创中国”榜单共设置“先导技术榜”100项、“新锐企业榜”100项、“产学研融通组织榜”10项、“开源创新榜”70项、“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榜”10项、“青年创业榜”90项、“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10项,共七类榜单。
其中,“先导技术榜”分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资源环境、现代农林等六大领域。
“开源创新榜”、“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榜”、“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由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科创中国”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他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青年创业榜”另行通知。
“产学研融通组织榜”、“开源创新榜”、“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榜”、“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先导技术榜”每个领域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新锐企业榜”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
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性分别组织七个榜单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上传至“科创中国”平台。
各榜单对应的初评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推荐材料开展榜单初评工作,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按要求报送至“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
(四)宣传发布推广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
“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举办“科创中国”榜单发布活动等重点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网站、新媒体宣传等平台扩大榜单影响力,并陆续推进上榜技术、企业、组织的落地推广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部署、明确目标。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扩大发现和举荐视野,着重发现在促进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等方面率先探索、蓄势突破的创新成果、企业及组织。
3.各初评机构要精心组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要制订对应领域的评审工作方案、专家构成方案及评价标准,并报送至“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备案。
4.由申报单位登录“科创中国”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24时。同时保留纸质推荐材料,以备需要时报送至各榜单对应的初评机构。
3.中国科协智能制造学会联合体(先导技术榜装备制造领域、突破短板技术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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