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洛疫情防指〔2020〕15号)。为做好文件中涉及文旅企业补贴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在我市城市区(不含县)范围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2019年度实际纳税50万元以下的文化、旅游小微企业。
(一)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小微企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
上述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
(一)2020年4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可向所在地文旅部门提出申请。
(二)2020年4月25日前,由区文旅局牵头,组织区统计、税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区文旅局和统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文化旅游企业,区税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2019年度纳税额、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额、2019年度增值税月均纳税市级留成部分金额。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表上加盖区文旅、税务、财政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
(三)2020年4月30日前,区文旅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将申报补贴请示材料、《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三份,报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下达至各区,由各区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各城市区文旅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让广大文旅企业应知尽知,政策应享尽享,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审核,将惠企实事办好办实。各区文旅局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对外公布业务咨询和办理电线日前将联系人及电话报至市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张国杰 联系电线、洛阳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小微企业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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