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11月12日新闻】【聚焦两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11月12日上午,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华伟图书馆1号会议室开幕。来自全市各战线多名人大代表肩负化州人民的重托出席大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邓泽友、周太强、何立建、林文泽 张伟海、吴春壮、彭建春、梁剑军、李欲飞、吴晓玲在主席台第一排就座。
邓向明、黄轩、黄勇文、莫燕、朱华晓、杨营、梁国等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向明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两个部分:一、过去五年:砥砺奋进,跨越发展;二、今后五年:继往开来,激流勇进。
中共化州市委副书记 化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邓向明 :五年来,面对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新冠疫情叠加影响,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依靠全市人民,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李希调研茂名、化州讲话精神,全市上下勠力同心,沉着应对,育新机、开新局,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2017年-2020年GDP年均增长5.4%,预计今年突破600亿元大关。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亿元,年均增长(下同)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3.1亿元,年均增长6.1%。经过五年奋斗,县域综合经济名列全省县级市第七。
邓向明在报告中从八个方面总结五年来我市贯彻党中央、省、茂名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赶超进位的锐气谋划发展,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以滚石上山的干劲夯实设施,发展基础大幅改善;以绣花功夫的精神匠心经营,城市魅力持续增强;以久久为功的韧劲聚焦三农,乡村振兴阔步挺进;以和谐共生的理念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向好;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改革创新,发展内生活力迸发;以惠民务实的宗旨改善民生,群众福祉日益增进;以从严从实的作风狠抓效能,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邓向明在报告中提出,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和茂名市委工作部署,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咬定目标,起而行之,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战略联动走廊支点、建设湛茂都市圈美丽江湾城市,为全面开启化州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努力跻身全国百强县。
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推动建成化州至广西(北流)高速公路,与沈海高速、汕湛高速及机场大道联结成网,有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2小时生活圈”,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战略联动走廊支点初步确立。
产业特色更加鲜明。临空产业、现代特色农业、医药健康、文化旅游、矿产资源加工、现代制造业集聚发展,初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城乡建设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现代化高品质美丽江湾城市基本建成。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持续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山水林田湖草得到系统治理,鉴江罗江水质稳定达标,形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
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就业、养老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全社会逐步从机会公平向效率公平转变。
邓向明在报告中强调,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未来五年将重点抓好“九个聚焦”:一是聚焦产业发展,全力壮大实体经济;二是聚焦品质提升,全力打造美丽江湾城市;三是聚焦内外联通,全力补强发展基础;四是聚焦乡村振兴,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五是聚焦综合治理,全力守住绿色发展底色;六是聚焦改革创新,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七是聚焦民生保障,全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八是聚焦安全稳定,全力构建良好发展环境;九是聚焦担当作为,全力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邓向明在报告最后说:宏伟蓝图已绘就,责重于山,行胜于言。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扬钉钉子精神,披荆斩棘、栉风沐雨,开拓进取,干在实处,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彰显化州担当、体现化州作为、贡献化州力量。
大会还表决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大会宣布提交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下午5时。
列席本次大会的人员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市政协副主席人选;部分处级以上干部;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个别上级驻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以上干部、镇人大副主席;市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出席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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