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_2023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8 1:09:36 | 【字体:小 大】 |
备考正在进行中,好的学习习惯,能让我们在学习中游刃有余、事半功倍。东奥会计在线
(2)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期申报纳税,应补缴税款=销售额(差额)÷(1+9%)×9%-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①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全额计税)
税法一》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下一篇: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_2023年税法一基础知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