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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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7 17:45:08 | 【字体:小 大】 |
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介绍,我国著作权法曾规定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涉及独创性的新闻构成作品,要受保护),但由于其定义比较笼统,对如何区别时事新闻和独创性的新闻作品,在立法上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司法上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导致对新闻作品的保护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对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对不注明出处者,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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