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云南城投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孔薇然、李家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2年7月30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与北京创意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进展。该合同纠纷诉讼事项,涉案本息和金额约54,192.4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瑞京)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2022年1月,江西瑞京与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签署和解协议,涉案金额约为21,830.2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公司未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家龙、时任总经理孔薇然予以监管警示。
云南城投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97亿元,同比下降50.86%;归母净利润1.54亿元,同比上升140.92%;扣非净利润-1349.62万元,同比上升96.21%;负债率79.82%,投资收益1.75亿元,财务费用5719.66万元,毛利率44.28%。
云南城投(600239)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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