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法院一起案例入选青岛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202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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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23 17:39:30 | 【字体:小 大】 |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2023年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青岛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平度法院一起案例入选青岛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8日20时许,被告人郭某龙在平度市一KTV房间内趁陈某娇不备将放入陈某娇酒杯中,欺骗陈某娇喝下含有的酒水。经检测陈某娇的尿液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平度市人民法院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郭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品、精神药品的镇静、安眠等效用功效,往往成为行为人抗辩其毒品属性的借口。因此,行为人对于涉案物品系毒品主观上是否明知,应当根据其年龄、职业、生活阅历、有无吸贩毒史以及对物品的交付、使用方式等证据,运用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综合分析判断。本案中,被告人郭某龙欺骗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应受刑罚处罚。
原标题:《平度法院一起案例入选青岛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20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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