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10月29日进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西宁市教育考试院现将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将于10月23日9时至29日15时开放打印。请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点击首页“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打印-考场座次通知单”自行打印(注意:因系统升级,如果出现无法打开网站的情况,请清理浏览器缓存后重试,或者直接输入网址)。
1.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丢失,请考生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须在有效期内)。
2.考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尺等),其他非考试用品(如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等)不得带入考点。如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入场,无论开机与否、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1.建议考生考前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听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依次完成规定的入场流程参加考试。
2.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请立即停止答题,等待监考员收卷,并按监考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离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生必须抄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卡部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签字的,当次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2.看考点要求: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可通过考点校门口摆放的《考场平面示意图》,了解考场的具体位置。
3.考前请留意天气预报,提早做好防范,并提前规划路线和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见下表:)
考试期间,考场全程监控录像。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如有考试违纪作弊事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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