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该局对中心城区房产领域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房屋交易、行政许可等多个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并确保该下放的权力一律放到位,能网上办的一律通过网上办理,特殊情况需求上门的一律上门服务,能精简流程的一律简化手续办理,并认线项“减证便民”措施,形成文件下发,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的办事企业和老百姓。
1、《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九江市中心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九府厅函【2017】58号)中的《九江市购房资格确认表》用《承诺书》取代。
5、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三级以下由各县(市)审批;经开区享受市级权限]。
6、全面开通房屋维修资金个人自缴系统,房屋买受人不再依赖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可直接缴存房屋维修资金。
7、取消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时所需各项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9、取消户口簿、婚姻证明、契税发票、首付款收据、不动产权证、银行卡等复印件。职工申请贷款时,仅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留存)及复印件(留存)各1份。
12、男性职工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0周岁或55周岁,且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退休封存”的,无需提供退休证明即可办理退休提取业务。
13、取消复印件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资料原件,并通过高拍仪等设备留存原件电子档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资料。
14、办理保障房变更、互换等业务时,不再重复收取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
17、实行公租房网上申请(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和网上自主选房参与摇号分配。
19、针对新建商品房转移,以申请人现在的婚姻状态作为交易审核依据,不再要求申请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登记申请表。
20、为方便老百姓,将交易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两个业务窗口合并,实行“一窗口受理,一窗口办结”。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或病人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办理。
21、为避免多头管理,将交易处原有的两个政务服务事项(一般房屋抵押、最高额房屋抵押)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22、全面放开白蚁防治市场,白蚁防治所不再从事白蚁灭治工作,专门从事白蚁防治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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