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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科技改革20条” 鼓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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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9 22:07:06 | 【字体:小 大】 |
金山网讯 11月13日,镇江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围绕“江苏科技改革30条”出台的本地化文件,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科技改革20条”)。
市科技局副局长肖晨帆介绍,这个文件,旨在重点改革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将扶持重心向企业创新、科研平台载体建设倾斜,加强政策扶持资金统筹,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推动科技与产业加快融合,进一步释放创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活力。
在“科技改革20条”中,明确提出改革市级科研项目管理机制,重点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创新活动的干预。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处长周丽丽介绍说,这具体体现在改革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上,在科研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经费支出、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同时拓宽了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市级科研项目经费允许按规定在劳务费中开支“五险一金”,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特定领域的市级科研项目,可列支固定岗位或事业编制人员劳务费。另外改进了项目资金拨付和留用处理等方面。
在“科技改革20条”中,针对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出台了多条政策措施。市科技局副局长肖晨帆介绍说,对镇江市各区内企业牵头承担、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时围绕镇江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镇江市重大科技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另外,为促进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各区内企业,给予培育补助;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还有就是激励企业加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对各区内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给予奖励。还鼓励企业加快培育研发机构。对各区内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并且对建设期满后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绩效评价,对各区内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我市拥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高校,这些高校在推进科技创新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如何推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处长周丽丽介绍说,“科技改革20条”中提出积极鼓励在镇高校院所围绕镇江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的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建设期满后每三年对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奖励。同时,鼓励支持在镇高校举办围绕镇江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国、国际性产业科技论坛,对举办方给予一定的支持。另外,鼓励在镇高校开展“双创”工作。对在镇高校建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每个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每二年对在镇高校建设的市级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每个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杨磊 许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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