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临河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在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活动公布了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实施方案及“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含义、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2022年度食品、药品、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等商品抽检情况;宣读2022年度消费者投诉分析情况报告。
临河区某馒头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馒头、面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查处。
临河区某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查处。
临河区某幼儿园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查处。
临河区某农资经销部经营不合格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临河区某豆腐生产小作坊在生产鲜豆腐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其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予以查处。
临河区某村卫生室使用过期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查处。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年共接听、接收消费者各类诉求5917件,其中咨询了2件,占比0.34%;投诉4594件,占比77.6%;举报1321件,占比22.3%。截至1月前,投诉、举报案件已办结5884件,办结率99.4%,投诉回访率100%,其中不受理案件2228件;争议金额71.4480万元,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5691万元。
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各类消费者诉求1220件,其中热线件诉求中,涵盖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党务政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民生保障、住房保障、科教文旅、经济综合等多个领域。
正在办理中的有1件,办结率在99.9%,调解成功率100%,群众满意率90%。
举报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服务质量纠纷、商品质量纠纷、网络消费纠纷、预售服务纠纷、其他消费维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上,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2年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及其他产品抽检情况。
2022年临河区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73批次,公示873批次,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97.02%;完成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1164批次,公示1164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98.8%;完成食品快速检验50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自治区级药品抽样16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市级药品抽样20批次,正在检验中;完成地膜抽检14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72%;完成化肥抽检15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80%;完成煤炭抽检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100%;完成成品油抽检30批次:其中汽油19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89.5%;柴油11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81.8%;完成尿素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完成食品相关产品(包装容器)、眼镜、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棉被、非医用口罩、校服、安全帽、防护网、钢丝绳、涂料、磁砖、PPR管材、防水材料、润滑油、汽车配件、床上用品等市级抽检78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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