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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涉旅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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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6 0:37:40 | 【字体:小 大】 |
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曝光一批涉旅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全市各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以此为鉴、引以为戒,切实维护好广大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1 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进行处罚。大连某旅行社低价招来游客,通过隐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真实情况,诱骗游客报名参加,获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该旅行社停业整顿 1 个月,并处 3.5 万元罚款;旅行社负责人处 2300 元罚款;导游人员暂扣导游证 3 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2105 元 , 并处 2300 元罚款。
案例2 公安部门对棒棰岛门前拉客乘坐游艇 10 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得到棒棰岛景区门前有人员长期以虚假宣传方式诱导前来棒棰岛旅游的游客乘坐游艇帆船的线索后,通过对该案事件展开全环节、全链条、多角度调查,公安部门决定对组织和参与拉客行为的宋某、于某、孙某军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张某朋、高某、张某君、蒋某军、刘某伟、王某、吴某作出罚款 200 元处罚决定。
案例3 市场监管部门对某活鲜商行消费欺诈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售卖给消费者 7.3 斤螃蟹,实际重量仅为 4.64 斤,构成消费欺诈。同时该当事人还存在使用电子秤超过检定周期、未明码标价等其他违法行为。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罚款人民币 8268 元、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行政处理。
案例4 交通运输部门对异地经营旅游包车行为进行处罚。执法人员在旅游景点检查时发现 3 台黑 A 号牌旅游包车拉载旅客在大连游玩。进一步调查发现,这 3 台旅游包车运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构成了包车异地经营违法行为。依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规定,每台车处 2000 元罚款。
案例5 城市管理部门对运输散流体车辆破坏市容环境行为进行处罚。城市管理部门在旅游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大重点景区周边、海滨浴场、口岸等游客集中区域检查力度。近期,在对某景区周边开展市容环境检查时,发现有车辆未按规定采取苫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对未按规定采取覆盖措施的 3 台车辆和 1 台超重车辆,共处罚款 6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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