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和产权证号。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因此需要到当地房产管理局的官网进行查询。
若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1. 购房人在交付购房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购房人持通知单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
2. 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若购房人不按要求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其申办的权属登记。
1. 防止房屋“多重抵押”:如果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且无法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明,就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
2. 方便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就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
3. 确保所购房屋手续合法: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阅,以确定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只有符合条件的房屋才能备案。
4. 防止“一房多卖”: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防止开发商将同一套房屋多次出售。
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房产局查询两种方法进行。办理合同备案时,购房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意合同备案的时限。房产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购房人的权益,防止房屋抵押问题和非法销售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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